"婦有七去:不順父母去、無子去、淫去、妒去、有惡疾去、多言去、竊盜去。不順父母去,為其逆德也;無子,為其絕世也;淫,為其亂族也;妒,為其亂家也;有惡疾,為其不可與共粢盛也;口多言,為其離親也;盜竊,為其反義也。 婦有三不去:有所取無所歸不去;與更三年喪不去;前貧賤後富貴不去。"
第一、「不順父母」:亦即妻子不孝順丈夫的父母。大戴禮中所說的理由是「逆德」,在傳統中國,女性出嫁之後,丈夫的父母的重要性更勝過自身父母,因此違背孝順的道德被認為是很嚴重的事。
第二、「無子」:亦即妻子生不出兒子來,理由是「絕世」,在傳統中國,家族的延續被認為是婚姻最重要的目的,因此妻子無法生出兒子來便使得這段婚姻失去意義。以《唐律》為例:妻年五十以上無子,聽立庶以長。疏議據此認為四十九以下無子,未合出之。隨傳統中國「一夫一妻多妾制」的逐漸成熟,真正是以無子的原因而休妻的情形大為減少。
第三、「淫」:亦即妻子與丈夫之外的男性發生性關係。理由是「亂族」,也就是因為淫會造成妻所生之子女來路或輩分不明,造成家族血緣的混亂。
第四、「妒」:指妻子好忌妒。理由是「亂家」,亦即認為妻子的兇悍忌妒會造成家庭不和,以及「夫為妻綱」這樣的理想夫妻關係的混亂,而許多看法中,更認為妻子對丈夫納妾的忌嫉有害於家族的延續。
第五、「有惡疾」:指妻子患了嚴重的疾病。理由是「不可共粢盛」,是指不能一起參與祭祀,在傳統中國,參與祖先祭祀是每個家族成員重要的職責,因此妻有惡疾所造成夫家的不便雖然必定不只是祭祀,但仍以此為主要的理由。
第六、「口多言」:指妻子太多話或說別人閒話。理由是「離親」,在傳統中國家庭中,女性尤其是輩分低的女性,被認為不應當多表示意見,而妻子作為一個從原本家族外進來的成員,多話就被認為有離間家族和睦的可能。
第七、「竊盜」:即偷東西。理由是「反義」,即不合乎應守的規矩。
七出內容與之類似,包括:無子、淫佚、不事舅姑、口舌、盜竊、妒忌、惡疾。
整體來看,七出和七去的內容大多是以夫家整體家庭家族的利益為考量,凡是因為妻子的行為或身體狀況,不能符合於這個考量,夫家或丈夫就可以提出離婚。相較而言,妻子要主動提出離婚的義絕,條件就嚴苛得多了。